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兽药药政、畜牧兽医公共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有关文件政策的建议,负责全市兽药生产经营的发展规划、计划的拟定;负责组织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指导全市畜牧兽医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行政审批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本局行政审批工作方案,参与局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所有行政许可职能,具体承办局各项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市行政审批中心畜牧局窗口;组织、协调审批项目的联审联办、联合勘察,组织或督办行政审批项目的评审;配合市审批服务中心做好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诉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