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设定依据:《畜牧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材料:(1)申请书(2)育种或制种方案,饲养管理制度,投入品使用管理、疫病监测防治、人员岗位责任制等规章制度(3)单品种群体规模及品种来源证明;(4)种畜禽合格证、检疫合格证、家族系谱证明(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种畜禽场区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6)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证明或职称证书(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新设立的企业申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土地使用证明。
办理地点: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畜牧兽医局窗口
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不收费
联系电话: 3168689 3314493
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2)窗口受理(3)畜牧兽医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单位现场验收(4)验收合格的予以发证;不合格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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